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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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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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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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H2004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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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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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所列的用药剂量。 |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粒),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粒),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改为每日50mg(1粒),视病情而定维持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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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不良反应,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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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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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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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毒理研究:小鼠灌胃和腹腔注射尼美舒利分散片的LD50 折合尼美舒利分别为:458.59、147.20mg/kg,死亡小鼠尸解未见主要脏器明显的病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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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详见说明书) |
1.出现持续性腹泻 应停药; 2.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不要用药,以防转移性痛风; 3.通常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服用苯溴马隆,在治疗初期痛风是不会发作的,但如果发作,建议将所用药量减半,还可以根据需要用秋水仙碱或消炎镇痛药缓解疼痛。 4.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5.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