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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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每粒含硫酸氨基葡萄糖0.25g辅料为:玉米淀粉,乳糖,硬脂酸镁,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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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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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注册证号HC201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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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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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所列的用药剂量。 |
口服,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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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不良反应,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常见轻度有胃肠不适,如恶心、腹痛、嗳气、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胀气、胃部饱张与疼痛;常见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有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有些病人偶发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偶见轻度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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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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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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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毒理研究:小鼠灌胃和腹腔注射尼美舒利分散片的LD50 折合尼美舒利分别为:458.59、147.20mg/kg,死亡小鼠尸解未见主要脏器明显的病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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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详见说明书)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留写晚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南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白看,必要时婚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国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中接受氨基菌萄睫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静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菌糖治疗后会引起哮端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焓药后,上还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菌型糖治疗的哮翰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4)对于需要限制纳摄人的患者(例如。肾功能减低或低钠饮食者)需考虑药物的钠念量(每日1500毫克剂量中含有151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