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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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沙普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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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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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H20066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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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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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所列的用药剂量。 |
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片(400mg),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每日最大剂量为3片(6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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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不良反应,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消化道溃疡患者,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本品、阿斯匹林以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过敏者,血液病患者,有哮喘、荨麻疹病史者,心力衰竭患者,利尿药导致的血容量降低或肾血流量不足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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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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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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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毒理研究:小鼠灌胃和腹腔注射尼美舒利分散片的LD50 折合尼美舒利分别为:458.59、147.20mg/kg,死亡小鼠尸解未见主要脏器明显的病理变化。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胃痛、胃不适、腹胀、食欲不振,腹泄、便秘、口渴、口炎、消化道出血;其次为头晕、头痛、眩晕、神经过敏、困倦、失眠、耳鸣、抽搐、水肿;偶见血液系统的粒细胞减少及全血细胞减少;肾病综合症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少数人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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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详见说明书) |
1、作为抗炎、镇痛,解热药物,本品应对症使用。 2、既往有出血病史者慎用。 3、长期服用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象,如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患者出现视力模糊,色视,弱视或胶原病时,应停用本品。 5、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