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安神,养心。用于神经衰弱,头昏失眠,血虚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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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合欢皮、灵芝、首乌藤、大枣、女贞子、甘草、浮小麦,辅料为淀粉。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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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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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1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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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养心。用于神经衰弱,头昏失眠,血虚多梦。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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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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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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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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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安神,养心。用于神经衰弱,头昏失眠,血虚多梦。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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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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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