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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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吡罗昔康。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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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Maeda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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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709 |
国药准字J201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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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适用于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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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20mg),一日一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 |
一次1-2次,揭掉塑料薄膜贴于患处。每日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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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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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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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适用于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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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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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使用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有药物过敏史者。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2.本品只用于治疗疼痛、肿胀筹症状,而不是用于治疗引起疼痛、肿胀的疾病。3.擦干患处的汗液或水湿后,再使用本品。4.皮肤敏感者使用本品前,应先取1—2厘米小片贴于腕部内测皮肤敏感部位半日以上,确认无发疹,发红,瘙痒、肿胀、斑疹等症状后方可使用。5.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请勿放入其他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3.为了保证质量,开封后未使用部分,应放入袋内密封保存。4.超过有效期(见外包装及袋体)的产品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