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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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吡罗昔康。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mg。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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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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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709 |
国药准字H2005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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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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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20mg),一日一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适量布洛芬凝胶剂,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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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精神紧张等。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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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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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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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 |
本品为外用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能透过皮肤渗入深层疾病组织,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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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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