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润燥疏风。用于实热内结或湿热瘀滞所致痔疮出血、肿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侧柏叶、刺猬皮、当归、地黄、地榆、甘草、槐米、黄芩、荆芥、乌梅、枳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36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润燥疏风。用于实热内结或湿热瘀滞所致痔疮出血、肿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
副作用 |
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成分 |
清热凉血,润燥疏风。用于实热内结或湿热瘀滞所致痔疮出血、肿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偶见药后胃部不适,便溏。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慎用,胃寒病人、妇女月经期慎用。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