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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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维生素A、维生素E。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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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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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229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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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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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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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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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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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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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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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药,习惯性流产的患者,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3.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