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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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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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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主要成分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生产企业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35

国药准字B200204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禁忌

成分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 (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