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穿心莲、大黄、胆通、溪黄草、茵陈。 |
|
生产企业 |
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92 |
国药准字Z44021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小儿急性胆囊炎与胆管炎,胆总管结石,胆囊结石,胆囊术后综合征,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1.用法:静脉滴注。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3.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4.肾清除率为44.7%,一次0.3g,一日两次。..肾清除率为13.6%,一次0.3g,一日两次。6.透析患者,一次0.3g,3天一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小儿急性胆囊炎与胆管炎,胆总管结石,胆囊结石,胆囊术后综合征,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致过敏性休克者。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