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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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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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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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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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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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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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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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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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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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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