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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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鲜石斛、葛根、三七。辅料为:蔗糖、枸椽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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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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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01 |
国药准字Z4502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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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滋阴养肾,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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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u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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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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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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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滋阴养肾,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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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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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辛辣食物。 2.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