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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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吡氯铵。化学名称:1-氯化十六烷基吡啶一水合物分子式:C21H38ClN●H2O分子量:35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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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黄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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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C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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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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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每次1片,每日3-4次,含于口中使其徐徐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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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过敏症: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口腔、喉头偶可出现刺激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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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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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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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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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请停止用药。 2.本品应含于口中,慢慢使其溶解,勿咬碎吞入,如此可使有效成份长时间保存于口腔中。 3.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若包装有破损,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