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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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龙眼肉、鹿角、大枣、香附(醋制)、肉苁蓉(酒制)、杜仲(盐制)、当归、猪腰子、牛膝、琥珀、人参、鹿茸、莲子、白芍、牡蛎、枸杞子、龙骨、狗脊(沙烫)、乳香(醋制)、秋石、鹿尾、没药(醋制)、陈皮、白术(麸炒)、熟地黄、砂仁、木香、黄芩、川穹、红花、沉香、续断、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紫河车、甘草、桑寄生、党参、酸枣仁(炒)、山茱萸(酒制)、木瓜、黄芪、清半夏、锁阳、肉豆蔻(煨)、补骨脂(盐制)、远志(制)、麦冬、苍术、猪脊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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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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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2004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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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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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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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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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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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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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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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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