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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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每粒含羟苯磺酸钙0.5克(按C12H10CaO10S2计),辅料为: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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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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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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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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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进餐时吞服,在起始治疗阶段,一日3次,一次1粒;4~6周后,调整为一日2次,一次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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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偶尔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缺乏等症状;此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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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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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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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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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