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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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蕲蛇、乌梢蛇、威灵仙、两头尖、麻黄、贯众、甘草、羌活、肉桂、广藿香、乌药、黄连、熟地黄、大黄、木香、沉香、细辛、赤芍、没药(制)、丁香、乳香(制)、僵蚕(炒)、天南星(制)、青皮、骨碎补(烫、去毛)、豆蔻、安息香、黄芩、香附(醋制)、玄参、白术(麸炒)、防风、龟甲(醋淬)、葛根、当归、血竭、地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麝香、松香、体外培育牛黄、冰片、红参、制草乌、天麻、全蝎、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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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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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20043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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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祛风止痛,除湿豁痰,舒筋活络。用于中风痰厥引起的瘫痪,足萎痹痛,筋脉拘急,腰腿疼痛及跌打损伤,行走不便,胸痹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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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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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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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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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祛风止痛,除湿豁痰,舒筋活络。用于中风痰厥引起的瘫痪,足萎痹痛,筋脉拘急,腰腿疼痛及跌打损伤,行走不便,胸痹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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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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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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