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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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飞龙掌血根皮、飞龙掌血叶、地骨皮、升麻。辅料为薄荷脑、玫瑰香精、椰子香精、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甲酯、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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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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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2002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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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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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漱口,一次10毫升,一日4次,每次含漱2分钟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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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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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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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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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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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它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