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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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每支0.4毫升含羟丙甲纤维素2毫克。辅料为氧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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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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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18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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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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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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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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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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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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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门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粘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粘弹性物质(主要是粘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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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使用时切勿使瓶口触及眼睛或其他表面,以防污染。 2.本品不含抑菌剂,开启后立即使用,仅限当次使用,用后应弃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