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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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含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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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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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3102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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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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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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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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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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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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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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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