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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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为猪脑组织经提取、分离、精制而得的无菌制剂。内含游离氨基酸约16种,并含少量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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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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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3102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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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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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4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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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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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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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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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本品能明显促进新生大鼠神经胶质细胞的增殖,促进脑神经细胞蛋白质合成并影响其呼吸链;对各种缺氧模型造成的脑功能紊乱,均有明显抗缺氧保护功能;能使紊乱的葡萄糖运转正常化,改善脑内能量代谢;可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及其他激素系统,较缋抑制氧自由基和羟自由基的产生,具有促进学习记忆和改善脑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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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