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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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柳栎(Urajiro-gashi)浸膏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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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日本新药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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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注册证号H2017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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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促进肾结石和输尿管结石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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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通常,1次2粒(450 mg),1日3次口服。 应随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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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总病例1,781例中有47例(2.64%)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为胃部不适感8例(0.45%),胃肠功能紊乱7例(0.39%)等消化道症状。(获批准时~1973年11月止的统计)(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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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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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有过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报告。 儿童用药:未有过对儿童用药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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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促进肾结石和输尿管结石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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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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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交付药物时:指导患者PTP包装药品应从其垫板中取出药品服用(有报告指出:因误服PTP垫板,其尖硬锐角刺入食道粘膜。导致穿孔、纵隔洞炎等严重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