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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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蛇床子、苦参、当归、金银花、威灵仙、大黄、艾叶、木香。辅料为:乙醇、聚山梨酯80、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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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圣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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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B2002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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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祛湿、止痒。用于改善外阴瘙痒,带下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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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加水稀释5~10倍后抹洗或冲洗外阴,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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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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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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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祛湿、止痒。用于改善外阴瘙痒,带下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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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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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6、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