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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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奎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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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UK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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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注册证号H20160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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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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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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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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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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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资料见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老年用药: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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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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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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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患有少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2.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由于本品可能会导致困倦。因此对操作危险机器包括驾驶车辆的患者应予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