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主要成份为:盐酸哌罗匹隆。 |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802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饭后口服。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4mg, 每天3次,依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维持量每日1...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不良反应,且伴随生理机能降低。动物(大鼠)实验证实在老龄动物、肝损害和肾损害模型中,动物体内血药浓度增大。因此建议开始少量(每次4mg)给药,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
|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下列情况慎用: 1.肝、肾损害患者(发现肝、肾损害动物(大鼠)模型中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2.患有心血管疾病、低血压或怀疑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有时会出现一过性低血压); 3.帕金森氏症患者(可能会加重锥体外系症状); 4.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或有既往病史患者(可能会降低痉挛阈值); 5.药物过敏症患者; 6.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状态等的身体疲弱患者(易引起恶性综合症); 7.有既往自杀企图和自杀念头的患者(可能会使症状恶化); 8.有糖尿病或既往史的患者、或者有糖尿病家族史、高血糖、肥胖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出现过血糖值上升)。 需注意事项: 1.由于伴随恶性综合征出现的CK(CPK)上升、且有本品使CK(CPK)升高的情况,在充分观察认为有异常的情况下,进行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置。在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中,也有剂量的急剧增加导致出现恶性综合征的报导; 2.由于本品可能引起困倦,导致注意力、集中力及反射运动能力等降低,注意不要让正使用本品的患者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 3.由于本品会导致兴奋、运动失调、紧张和冲动控制障碍等阳性症状加重,需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症状恶化,需采取适当处理,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