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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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伊托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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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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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1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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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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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成人每次1片,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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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1.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分泌增加。2.神经精神系统:偶见头痛、睡眠障碍等。3.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确认应停药)。4.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等。偶出现血DUN,肌酐值升高。其他可见背部疼痛、疲乏、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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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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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容易出现副作用,应当进行充分观察,确认出现副作用时,应当慎重给药、减量或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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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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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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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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