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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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辅料为:碳酸氢钠、甘露醇、蔗糖、阿司巴坦、橘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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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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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8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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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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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3~12岁生长期儿童一日1袋,用水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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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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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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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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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一类营养素,它参与人体的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维持各生理系统的正常功能,抵抗感染,保持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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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严格按规定的剂量服用,需要大量服用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