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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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每10毫升含维生素A620单位,维生素D365单位,维生素C15.4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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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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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54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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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A及D、C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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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预防用: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一次30~4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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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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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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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A及D、C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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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维生素C参与体内抗体、胶原形成和组织修补,以及糖、脂肪、蛋白质的代谢、保持血管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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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孕妇及哺乳期慎用。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