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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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乳香(制)、没药(制)、五灵脂(醋炒)、当归(酒炒)、地龙、香墨。辅料: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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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天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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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1998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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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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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4-10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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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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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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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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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1.抗炎作用:能抑制大鼠蛋清性足跖浮肿,抗大鼠巴豆油所致炎性渗出和肉芽增生。 2.镇痛作用:能缓解小鼠足痛和化学热刺激所致小鼠腹痛。 3.活血化瘀作用:能扩张小鼠肠系膜微动脉、微静脉、增加毛细血管开放数。 4.抗肿瘤作用:对BALB/C小鼠移植性乳腺癌SCC891和裸鼠人胃癌GA II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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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不可与人参制剂同服。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