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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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由桃金娘科桉属和芸香科桔属及松科松属植物的提取物所组成。主要成份为桉油精,柠檬烯及α-蒎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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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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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0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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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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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4岁至10岁儿童: 急性患者一次0.12g(1粒),一日3-4次; 慢性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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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不良反应轻微,偶有胃肠道不适及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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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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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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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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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试验结果表明,本品能使小鼠气管段分泌量增加,改善气管粘膜纤毛运动,促进呼吸道腺体的分泌作用,并使粘液移动速度增加,有助痰液排出。并能使豚鼠咳嗽潜伏期延长。文献显示本品具有抗炎作用,能通过减轻支气管粘膜肿胀面起到舒张支气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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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