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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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谷胱甘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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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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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2016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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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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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置于颊粘膜与齿龈间含服。成人一日3次,每次0.3g。一般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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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1.轻度口腔粘膜白斑、溃疡、舌苔剥脱和疼痛等口腔不适。2.罕见突发性皮疹。3.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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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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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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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谷胱甘肽在体内以还原型和氧化型两种形式存在,其活性成分为还原型谷胱甘肽。还原型谷胱甘肽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磷酸丙糖脱氢酶的辅酶。还原型谷胱甘肽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还原型谷胱甘肽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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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当发生口腔不良反应时,建议停用本品。2.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3.苯丙酮尿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