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麻 黄、石膏、苦杏仁、桔梗、百部、罂 粟壳、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乙酰磺胺酸钾、阿司帕坦。 |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320209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侯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侯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