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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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北败酱、车前子、蒲公英、香附(醋制)、赤芍、红花、丹参、延胡索、三七、秦艽、地骨皮、鳖甲、海藻、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当归、马齿苋、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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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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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Z2004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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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利湿,化瘀散结,行气止痛,调补气血。用于由瘀毒内结、气滞血瘀所致的盆腔炎,症见白带增多,小腹坠痛,腰骶酸痛,下腹结块,或有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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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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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偶见恶心,呕吐,胃肠不适:罕见皮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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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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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利湿,化瘀散结,行气止痛,调补气血。用于由瘀毒内结、气滞血瘀所致的盆腔炎,症见白带增多,小腹坠痛,腰骶酸痛,下腹结块,或有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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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临床前药理试验提示,本品对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和5-HT所致大鼠足肿胀有一定的拮抗作用;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的增高;扭体法及热板致痛法试验提示本品对小鼠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对酵母菌所致发热大鼠或伤寒、副伤寒菌苗所致发热家兔有解热作用;能增加受CTX抑制小鼠血清的溶血素含量,对B细胞分泌特异性抗体有促进作用;可促进小鼠迟发性超敏反应,对T细胞免疫有增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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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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