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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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辅酶Q10化学名:2-(3,7,11,15,19,23,27,31,35,39-癸甲基-2,6,10,14,18,22,26,30,34,38-四十癸烯基)-5,6—二甲氧基-3-甲基-p-苯醌。分子式:C59H90O4 分子量:86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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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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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13 |
国药准字H19993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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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 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 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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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一次1粒,一日两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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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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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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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 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 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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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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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