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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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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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正同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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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749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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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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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时将栓剂取出,以少量温水湿润后,轻轻塞入肛门2cm处,成人一次50mg,一日50mg~100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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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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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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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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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肾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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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儿童慎用。 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 4、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