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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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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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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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04 |
国药准字H51020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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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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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口腔崩解片,使用时将片含入口腔可迅速崩解,不需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一天一次。 |
1. 成人常用量:(1) 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mg~150mg。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2) 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2. 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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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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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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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按每隔8小时口服50mg的剂量给药,本品活性物质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不会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儿童: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其他尚不明确。 老人: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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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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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4200例患者观察表明,该品耐受性良好。低血糖发生率为0.9%~1.7%,其他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眩晕(1.7%)、无力(1.6%)、头痛(1.5%)及恶心(1.1%)。罕见的如呕吐、腹痛、腹泻和皮肤过敏瓜发生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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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该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