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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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樟脑28.6G,冰片17.1G,薄荷脑6.4G,红花酊7.1ML,三七酊7.1ML,麝香酊7.1ML,血竭酊7.1ML,地黄酊114.3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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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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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国药准字Z20063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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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运动损伤,急、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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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外用适量,局部按摩或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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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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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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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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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运动损伤,急、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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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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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