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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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三七、骨碎补(炒)、红花、五灵脂、续断、大黄(制)、苏木、没药(制)、赤芍、当归、地龙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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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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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国药准字Z2202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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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通络散瘀。用于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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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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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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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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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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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通络散瘀。用于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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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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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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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