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拉米夫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 |
|
生产企业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18 |
国药准字H200677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1... |
口服。一次0.1~0.2g ( 1~2片),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X106以下, 或者血小板到每毫升10X106以下,建议停药。 3、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 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 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 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本品。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本药可通过乳汁排泄,有使乳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故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
药理作用 |
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长期应用可显著改善肝脏坏死炎症性改变,并减轻或阻止肝脏纤维化的进展。 |
||
注意事项 |
⒈ 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⒉ 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⒊ 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