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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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三七、延胡索(制)、急性子、细辛、花椒、老鹳草、当归、土蟞虫、莪术、重楼、血竭、乳香、没药、骨碎补(制)、乌梢蛇、丁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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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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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219 |
国药准字Z2009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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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活血化瘀、祛风散寒、通络止痛。用于治疗骨性关节炎(筋脉瘀滞证)腰椎、骨关节等部位疼痛、肿胀、麻木重着、遇寒加重、关节屈伸不利,活动功能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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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外用,涂擦于患处,每次2~5ml,每日3次,重证患者涂药后揉擦10余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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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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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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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活血化瘀、祛风散寒、通络止痛。用于治疗骨性关节炎(筋脉瘀滞证)腰椎、骨关节等部位疼痛、肿胀、麻木重着、遇寒加重、关节屈伸不利,活动功能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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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使电刺激和尾尖压迫小鼠的痛阈值增高;可使二甲苯诱发的小鼠耳廓肿胀、大鼠琼脂肉芽肿和大鼠琼脂性足跖肿胀减轻;可使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降低;体外透皮试验显示,本品可透过离体小鼠皮肤,并随时间延长使透皮量增多。本品具有降低大鼠全血粘度、红细胞聚集指数和红细胞变性指数的作用,本品对小鼠软组织损伤有一定治疗作用、对大鼠足趾血肿有消退作用,并可促进大鼠急性软组织损伤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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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勿入口眼,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乙醇过敏者慎用,孕妇不宜使用。 3.内附高密度聚乙烯喷头,可在使用时将喷头替换小瓶盖,对准患部按压喷头,将适量的药液盆栽患部,重症患者喷药后揉擦10余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