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微血管的治疗: 糖尿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威二氏综合症)。 非糖尿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腰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后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性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 ——静脉曲张性静脉。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 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羟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化学名称:2,5-二羟基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分子式:C12H12CaO11S2 分子量:436.44 |
维格列汀 |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87 |
国药准字J201800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微血管的治疗: 糖尿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威二氏综合症)。 非糖尿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腰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后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性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 ——静脉曲张性静脉。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 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 -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
|
用法用量 |
进餐时吞服,勿嚼。部分症状推荐剂量如下(或遵医嘱):(详细见说明书)。 |
【用法用量】 成人 当维格列汀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或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 |
|
副作用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变态反应不能除外,偶尔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下降等症状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中止给药。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尚未见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尚未见研究资料。 |
|
|
成分 |
1.微血管的治疗: 糖尿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威二氏综合症)。 非糖尿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腰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后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性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 ——静脉曲张性静脉。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 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 -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调节微血管壁的生理功能,减少阻力,降低血浆粘稠度和血小板的高聚集性,从而防止血栓形成。能提高红细胞柔韧性;能间接增加淋巴的引流而减轻水肿。另外,本品还可抑制血管活性物质(组胺、5-羟色胺、缓激肽、透明质酸酶、前列腺素)对微血管引起的高通透作用,改善基底膜胶原的生物合成。 |
||
注意事项 |
置于安全和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
一般原则 本品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ESRD)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谨慎(请参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其他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