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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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升华硫0.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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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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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72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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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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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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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文献报道在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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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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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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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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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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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