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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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
苯甲酸阿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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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Takeda Ireland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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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10 |
注册证号H2013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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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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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1/2-4片),早餐前30分钟... |
1.推荐剂量 尼欣那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 尼欣那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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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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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分级B 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尼欣那的充分或严格对照研究。根据动物数据,预期尼欣那不会增加发育异常的发生风险。因动物生殖研究不是总能预测人体风险和暴露情况,与其他降糖药物相同,除明确必须用药外,不应在妊娠期使用尼欣那。 在器官形成期对妊娠家兔或妊娠大鼠给予阿格列汀,剂量最高达200和500mg/kg(根据血浆药物暴露量(AUC),分别为临床剂量的149倍和180倍)时,未见致畸性。 自妊娠第6日至哺乳期第20日,对妊娠大鼠给予阿格列汀剂量高达250mg/kg(根据AUC,约为临床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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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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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下降1%~2%。此类药主要作用为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但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其机制是与β细胞膜上的磺酰脲受体特异性结合,从而使K+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Ca2+通道开启,胞液内Ca2+升高,促使胰岛素分泌。此外还有胰外效应,包括改善外周组织(如肝脏、肌肉、脂肪)的胰岛素抵抗状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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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