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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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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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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甲巯咪唑乳膏
甲巯咪唑乳膏
主要成分

盐酸昂丹司琼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巯咪唑。化学名称:1-甲基-1,3-二氢-2H-咪唑-2-硫醇。

生产企业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286

国药准字H200305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长期治疗可使病情缓解,亦可用于甲状腺次全切除或放射性碘治疗之前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状改善,以及不能进行手术治疗者。

用法用量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用法:用精密定量泵每次按压挤出软膏0.1g(含甲巯咪唑5mg),然后均匀涂敷于颈前甲状腺表面皮肤(在喉结至胸骨上窝之间,甲状腺明显肿大者局部隆起部位)。用手指在涂敷局部轻轻揉擦3-5分钟以使药物进入甲状腺内。 本品的随机双盲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口服甲巯咪唑片每日三次,每次10mg与局部涂抹本品每日三次每次10mg的临床疗效相似。因此,在口服甲巯咪唑片剂量固定于每日三次每次10mg的病人可改为本品每日三次,每次0.2g(含甲巯咪唑10mg)局部涂抹。 本品为局部透皮给药,除本说明书中推荐的用法 。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1.较多见的为给药局部皮肤不良反应,如瘙痒、灼热、紧缩、脱屑、丘疹等,发生率约为19.4%,但局部不良反应大多较轻微,一般可以耐受,无须处理或稍作处理,约在出现1~2周后自行消失。 2.全身不良反应明显少于口服途径给药(20.3%),主要为肝功能异常和白细胞减少,发生率均为1.4%(1/72)。口服给药发生的其它全身性不良反应未见发生。应注意约有10%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病人在未进行治疗时,其白细胞数即偏低(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mm3),这通常与粒细胞减少有关。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局部透皮给药,全身性不良反应少于口服途径给药。在孕妇使用时,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孕妇使用本品前应充分权衡利弊。在正确、合理地使用情况下,本品仍是治疗怀孕妇女甲亢的一个有效药物。随着妊娠的延长,甲亢孕妇的病情可减轻,此时可减少药物的剂量。部分孕妇在分娩前2~3周可停药。甲巯咪唑可经乳汁分泌,因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乳母应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在儿童患者的研究资料,因此儿童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长期治疗可使病情缓解,亦可用于甲状腺次全切除或放射性碘治疗之前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状改善,以及不能进行手术治疗者。

药理作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注意事项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1.为减少用药期间局部不良反应的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持颈部清爽; (2)涂敷软膏用力要轻; (3)涂药局部尽可能不用肥皂洗,如用,请用碱性较小的香皂; (4)局部不良反应若较重,可根据主治医师指导,暂停用药,并请皮肤科医生治疗。 2.尽管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不高,但仍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若出现严重全身不良反应,请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肝功能异常和外周血白细胞数较低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3.本品不可与其它外用涂抹剂在局部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