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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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乙酰天麻素50mg。辅料为乳糖、可压性淀粉、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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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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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286 |
国药准字H2001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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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镇静、安眠、镇痛。用于失眠、神经衰弱及血管性头痛和神经性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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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口服,成人,用于镇静助眠,一次2-4片,睡前半小时服用;用于头痛,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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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个别病人出现恶心、口干、胃部不适等症状,减药或停药后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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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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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镇静、安眠、镇痛。用于失眠、神经衰弱及血管性头痛和神经性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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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本品具有增加脑血流量并缓解脑血管痉挛的作用;本品可恢复大脑皮层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具有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本品具有吸收快、体内不易蓄积、服用后不影响第二天工作及生活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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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1.如出现突发性剧烈且持续的头痛,应及时去医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