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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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奇霉素,其化学名称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己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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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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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174 |
国药准字H20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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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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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0.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于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可打开服用。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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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阿奇霉素及其它大环内酯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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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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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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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2.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阿奇霉素引起,但在临床实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如下: (1)心血管系统:心悸和心率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均有报道,但尚未证实与阿奇霉素有关。 (2)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头晕/眩晕,惊厥(与其它大环内酯类相似),头痛,嗜睡,感觉异常,活动增多。 (3)消化系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极少导致脱水),稀便,消化不良,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便秘,腹胀,伪膜性肠炎和罕见的舌变色。 (4)全身:有全身无力的报道但尚未证实与本品有关,其它有念珠菌病,过敏(罕见致命的)。 (5)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及急性衰竭。 (6)造血机能:血小板减少症。 (7)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肝功能异常,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8)肌肉骨髓:关节痛。 (9)精神病学: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 (10)生殖系统:阴道炎。 (11)皮肤/辅助器官:过敏性反应如瘙痒,皮疹,光过敏,水肿,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12)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报道。 (13)血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临床实验中偶见一过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无资料表明与阿奇霉素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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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与红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罕有严重过敏者反应报告如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 2.尚无阿奇霉素用于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因此阿奇霉素用于这些患者时应慎重。 3.由于肝脏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阿奇霉素用于明显肝病患者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