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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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化学名称: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分子式:C13H12F2N6O 分子量: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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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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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174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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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尿路感染、真菌性腹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真菌性骨髓炎、真菌性关节炎、真菌性腱鞘炎、真菌性肌炎、真菌性脓皮病、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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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0.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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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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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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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尿路感染、真菌性腹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真菌性骨髓炎、真菌性关节炎、真菌性腱鞘炎、真菌性肌炎、真菌性脓皮病、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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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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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与使用氟康唑可能相关的肝损害,应停用氟康唑。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斯一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等。艾滋病患者搜索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泡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毫克)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参见【药物相互作用】)。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相仿,偶有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发生过敏的报道。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