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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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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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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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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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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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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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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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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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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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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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