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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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1.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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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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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41 |
国药准字H2016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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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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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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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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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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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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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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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单支开启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