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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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拉米夫定 |
本品成分为黑熊胆汁经干燥而成的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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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天佑熊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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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25 |
国药准字Z1999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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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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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1g(一片)...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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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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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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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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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遗传毒性 拉米夫定在微生物致突变试验和体外细胞转化实验中未显示致突变活性,但在体外培养人淋巴细胞和小鼠淋巴瘤实验中显示出其微弱的致突变活性。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2000mg/kg(血药浓度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推荐临床剂量的60-70倍),未见明显的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mg/kg/天(血药浓度为人临床血药浓度的80-120倍),其生育力和断奶后仔代的存活、生长、发育未受明显影响。 大鼠和家免分别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和1000mg/kg/天(血药浓度约为人临床推荐剂置血药浓度的60倍),均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畸作用。当家兔血药浓度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血药菲度相近时,出现早期胚胎死亡率升高。但大鼠血药浓度选到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血药浓度的60倍时,未见此类现象发生。对妊娠大鼠和象兔的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可以穿过胎盘进入胎仔体内。尚无拉米夫定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资料。哺乳期大鼠乳汁中拉米夫定浓度和其在血浆中的浓度相近。 致癌性 大鼠和小鼠的长期致癌试验结果显示,当暴露水平达到人临床暴露水平的34倍(小鼠)和200倍(大鼠)时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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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耐药相关性HBV变异株的出现:在对照性临床试验中,初始下降到检测限下之后的HBVDNA,在拉米夫定存在下又再次出现的患者中检测到了YMDD突变型HBV,这些变异株与体外试验中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有关。 在52周时具有YMDD变异HBV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与没有YMDD变异迹象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相比,所表现出的治疗应答下降,包括较低的HBeAg血清转化率和HBeAg消失率(不超过安慰剂给药组)。较高的阳性HBVDNA的再出现率,以及较高的ALT升高率。在对照试验中,当患者出现YMDD变异时,他们的HBVDNA和ALT将比自身先前的治疗时水平升高。已有报告在某些具有YMDD变异的患者,包括来自肝脏移植患者和来自其它临床试验的患者中,出现乙型 |
1.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 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