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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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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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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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88 |
国药准字H20083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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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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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滴眼。 用法:每次使用时取出1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水滴入眼睑内。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用量: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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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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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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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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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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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开口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不宜长期使用。 3.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只限于滴眼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